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關于征集北京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新型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單位(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局、市經濟信息化局組織開展北京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新型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單位(第二批)征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背景意義
201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明確2017年北京市率先開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新型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按照國家要求,并結合本市實際情況,2017年12月,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局(原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原市經濟信息化委)發布了征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新型回收利用體系試點企業的通知,篩選確定了13家企業作為第一批試點建設單位。2018年1月,北京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新型回收利用體系試點建設正式啟動。
第一批試點單位包括5類回收類型:環衛企業依托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網絡回收;電器電子產品生產企業回收;電器電子產品銷售企業回收;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拓展服務范圍回收;互聯網企業“互聯網+回收”。
試點建設一年來,取得了一定成效。據初步統計,2018年,13家試點單位共回收各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109萬臺,超過了計劃回收量的16%。2018年4月,試點單位自發成立了“北京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產業聯盟”,共享信息和資源,交流經驗,協調解決共性問題。在行業協會和試點單位的積極參與下,旨在規范行業發展、形成行業引領的相關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也按計劃啟動。
為進一步構建完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體系,并繼續探索新的回收模式,對第一批試點建設形成有益補充,擴大新型回收利用體系在全市的覆蓋范圍,計劃開展第二批試點建設。
二、申報條件
1.重點支持與第一批試點企業在回收品類、服務范圍、產業鏈互為補充的,愿意在產業聯盟框架下開展工作,回收模式有創新的企業。(第一批試點單位詳細業務信息可參考網址
http://fgw.beijing.gov.cn/zwxx/tztg/201712/t12106108.htm及http://fgw.beijing.gov.cn/zwxx/tztg/201802/t12463599.htm)
2.申報單位原則上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本市開展業務,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良好。
3.申報單位在自身主營業務領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且具備在本市開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工作的資金、人員、場地等條件。
4.申報單位須保證回收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全部進入合法渠道銷售或拆解。在回收拆解過程中保證了電子產品的信息安全。
5.申報單位須制定完善的項目實施方案,提出試點期內明確、可統計、可考核的實施目標,并自愿接受經委托的第三方機構的評估。
三、申報和實施程序
1.試點申請。
2019年3月8日前,項目申報單位制定試點建設實施方案并提交《北京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試點項目申請表》(紙質版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5號院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委員會 資環處,郵編:101160;電子版材料發送:zhengc@bjpc.gov.cn)。
2.專家評審。
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完成對申報試點實施方案進行評審,評審重點包括方案的可行性、預期效果的可達性、試點目標及實施進度的合理性等,申報單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
3.現場踏勘。
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認為有必要的企業進行現場踏勘,查看企業回收業務開展、回收產品暫存、最終處置流向情況。
4.試點確定。
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評審結果最終確定試點單位。試點建設啟動實施。
5.跟蹤評價。
試點期內,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試點建設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跟蹤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對試點工作進行調度。
6.終期驗收。
2020年12月31日前,各申報單位完成對試點期間試點實施情況的總結,并向市發展改革委提交總結報告。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最終驗收。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試點項目申請表
2.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13日
(聯系人:市發展改革委資環處 甄更崇; 聯系電話:55590321)
附件2
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一、試點單位基本情況
(一)現狀基本情況
包括名稱、性質、主要產品產能及其市場情況、資產及經營情況、人員及構成等。
(二)業務范圍
包括主營業務范圍、營收額、市場份額等。
(三)發展規劃
企業當前經營面臨的主要問題、未來發展方向與規劃等。
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工作基礎
(一)回收工作開展形式與主要內容
已開展回收工作的基本模式、回收覆蓋范圍等。
(二)回收現狀成果
回收工作開展以來各品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回收總量、各年回收量等。
(三)現狀優勢及面臨問題
回收工作的投入情況、盈利情況等,說明現行回收模式的優勢之處,以及面臨問題等。
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試點目標
制定從試點工作啟動起,每半年的試點實施階段目標及試點期內的總目標。各試點單位可選取回收量、回收網絡覆蓋范圍、回收參與人次、宣傳工作覆蓋人數等共性指標,并根據采取模式的特點選取個性指標(如線上回收試點可選取網站點擊量、APP注冊用戶數量;實體回收試點可選取網點設置數量、服務覆蓋面積等),選取的具體指 標要可量化、可考核。
四、試點工作主要內容
詳細說明2019-2020年試點實施期間的試點工作計劃,包括擬回收的產品品類、擬采取的回收的具體方式、擬設置的回收點數量、實施范圍規模、試點工作可持續運行模式、試點工作與第一批試點的互補性、參與產業聯盟的意愿和計劃等。
此章節請申報單位自行設置二級標題,詳細闡述。
五、試點工作運行管理計劃
(一)安全與環保計劃
試點期間回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運輸、暫存、處理處置計劃,以及保障回收產品不流入非法渠道的詳細措施。
(二)實施進度計劃
試點任務的實施進度計劃,與各階段目標相對應。
(三)人員及組織安排
試點期間為保障試點順利實施,擬建立的組織管理體系,以及擬投入的人力、渠道、宣傳推廣等方面的資源。
(四)資金預算
試點建設期間擬投入的資金情況。
六、希望給予的支持
期望市級層面給予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宣傳推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