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高精尖產業儲備項目摸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激發創新發展活力、穩定企業在京發展預期,現開展高精尖產業儲備項目摸底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實施原則
本次旨在梳理全市高精尖產業重點項目投資情況和資金需求,儲備項目以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為主題,對促進產業創新發展、加快產業結構戰略性深層次調整和轉型升級、穩定本市經濟增長和促進投資有重要支撐的重點項目。具體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突出對高精尖產業的支撐。緊緊圍繞《北京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文件的通知》《“智造100”工程實施方案》《北京綠色制造實施方案》等政策確定的產業方向,對標《北京市鼓勵發展的高精尖產品目錄(2016版)》和《北京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2016年版)》,集中力量突破產業關鍵技術,形成“高、新、輕、智、特”的高精尖產品創新集群,打造北京高精尖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是強化統籌管理。完善項目庫機制,常態化、敞口式遴選儲備項目,加強統籌協調和滾動管理,中央及市級資金優先支持儲備項目。
二、重點方向
(一)重大關鍵性產業項目落地
圍繞龍頭企業,支持符合各區主導產業方向的重大產業項目落地,引入一批國家亟需、能填補國內空白,在關鍵共性領域有技術突破,對產業上下游、生態構建,或形成特色集聚等有較大拉動的高精尖項目。
(二)存量優質企業轉型升級
包括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型技術改造,質量提升,品牌建設和企業遷建及轉型等。
(三)產業鏈協同創新能力提升
圍繞核心零部件(元器件)和關鍵材料等工業“四基”產品,支持生產企業、科研機構、應用單位等組織開展技術熟化、中驗證等工程化創新突破,提升關鍵領域產業鏈協同創新能力。
(四)產業生態環境提升
包括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創新載體能力提升,產業共性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公共服務能力提升等。
三、項目條件
(一)項目單位條件
1.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工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領域生產經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招商引資項目可放寬申報主體注冊地要求,入資后企業須在本市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項目單位近3年內在工商、稅務、銀行、海關等部門無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經營狀況良好。
3 聯合實施項目相關成員單位均應符合上述要求,牽頭項目單位應為項目實施和投資主體。
4.產業創新中心須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制造業創新中心或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批復的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須是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必須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或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
(二)項目條件
1.項目(含聯合實施項目)應為在建項目或2020年開工項目,在建項目開始時間應在2019年1月之后,原則上實施周期不超過3年,對于市政府批準的重點項目、含建筑工程的重大項目或GMP認證要求的醫藥項目可適當延長。
2.項目總投資不低于3000萬元,聯合實施項目總投資不低于5000萬元;智能化改造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聯合實施項目總投資不低于4000萬元;綠色化技術改造項目總投資不低于500萬元。
3.項目應具有完整、詳細的實施方案,完成核準或備案,涉及土地、環保和建筑施工的項目各項手續齊備。
4.聯合實施項目的各成員單位應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或合同,明確各方職責和義務;項目實施方案應包括項目整體方案以及各子項目實施方案。
5.項目可選擇股權投資或以下一種支持方式,包括撥款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項目單位需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明確申請資金額度和支持方式。
6.項目未獲得過中央或市級財政支持,中央有明確配套要求的除外。
四、具體要求
(一)要求
請項目單位在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辦事服務欄目(http://jxj.beijing.gov.cn/bsfw/)進行填報,時間為2019年12月13日-20日。
(二)聯系方式
規劃處:55578181,55578179,科技標準處:55578316,節能綜合處:55578377,
材料產業處:55578376,智能裝備處:55578395,汽車與交通產業處:55578399,
都市產業處:55578413,生物醫藥處:55578418,電子信息處:55578381,
信息化軟件處:55578430,軍民融合處:55578351,
技術咨詢電話:55578560,55578557。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