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企業申報并做好已公告企業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關于加快推動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的實施方案》,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條件》《廢紙加工行業規范條件》《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0年本)》《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19年本)》及相關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現就組織開展相關行業規范企業申報并做好已公告規范企業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企業申報
在本市從事廢鋼鐵、廢紙加工和廢塑料、廢舊輪胎、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的企業可自愿申報。申報企業按照規范條件要求,如實填報申請書及相關報表,對各項要求符合性做出詳細說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請各申報單位于5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并附電子版光盤)報送我局。
二、關于已公告企業事中事后監管
請本市已公告行業規范企業(見附件1)落實動態報告機制,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將上一季度的“企業運行情況表”(附件2)反饋我局。請已公告企業切實開展年度自查,完成規范條件執行情況和企業發展年度報告,并于2022年3月21日前將企業2021年度報告提交我局。以上兩項材料請提交紙質蓋章版2份,并同步將電子版發送至jnc@jxj.beijing.gov.cn。我局將適時對已公告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附件:4.廢紙加工行業規范條件
附件:8.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