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曾公開表示,雖然我國持續加大對環境違法問題的懲處力度,但是企業違法排污仍然突出。尤其是地方政府干涉環保,監測數據集體“造假”、環保責任落實層層衰減的痼疾,更讓一些違法企業“有恃無恐”。
昨天,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將著力構建“地方掛帥,環保監管,部門各司其職”的環境保護新格局。今后,環境執法重心將向基層市、縣下移,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的環境監察職能將上升,由省級環保部門統一行使,重點要“屏蔽”地方保護主義對環保工作的干擾。
垂直管理之下, 環境保護面臨哪些新變化?市縣基層環保部門又將如何面對身份、職責上的轉變?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表示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目的就是為了直擊基層環保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軟肋。陳吉寧表示,要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干預;進一步統籌跨區域、跨流域環境管理的問題。
此前,地方環保部門需要接受上級環保部門和當地政府的雙重領導,尤其是因為在預算和人事上直接受當地政府的管理,很難在監管問題上獨立“發聲”。
《指導意見》明確,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的環境監察職能將上升,由省級環保部門統一行使,通過向市或者跨市縣區域派駐等形式實施環境監察。環保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吳舜澤表示,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牽一發動全身。重點就是要“屏蔽”地方保護主義對環保工作的干擾。今后,環境執法重心將向基層市、縣下移。
吳舜澤表示,在制度上要加強地方黨委政府及其相關環保責任的明確和落實,加強環保責任落實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實現省級環保部門主要對市縣生態環境質量檢測考核和環保履責的監督檢查,市縣兩級環保部門要進一步聚焦屬地環境執法,縣級主要看落實。
進行垂管改革,并不意味著弱化地方環保主體責任。吳舜澤坦言,以往單純依靠環保系統進行履責,“小馬拉大車”,環保執法上往往存在落實“缺口”,通過垂管改革,將構建“地方黨委政府掛帥,環保部門統一監管,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的大格局。
吳舜澤表示,(責任清單明確)管發展的必須也要管環保,管生產的必須管環保。也就說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比如(以前)工業污染工信部門管一些,機動車污染交通部門管一些,大家看指導意見對一些模糊的地方做了單獨的規定,希望各個省的責任清單能夠把這些問題明確下來,保障責任不交叉,無空白,這樣履責有依據,追責也有方向。
《指導意見》還明確,試點省份還要探索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跨地區環保機構。
目前河北、江蘇等十二個省(市)已經提出改革試點申請。日前出臺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方案》中也提及“在莆田市先行展開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試點。吳舜澤表示:按照《指導意見》給出的時間表,試點工作力爭在明年6月底前要見成效。 這十二個(申請)省份一旦方案通過了環保部和中編辦的備案,才能正式成為試點身份,成熟一個,備案一個,啟動一個,完成試點后,我們力爭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體制改革調整工作,在十三五末要保證按照新制度高效運行。
如果說以往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是“管轄區域不大,職責區分不大”,垂管之后,機構隸屬關系發生調整,地方政府層級間事權、政府相關工作部門間職能、環保系統內部職責運行關系也要跟著變動。
此前有不少媒體報道,基層環保執法能力和水平整體不足,缺人,缺裝備,缺身份。此次垂管改革,直接關系著基層十多萬環保監測、監察執法人員。未來人、財、物如何有效配置,無疑將會是改革的難點。
有觀點認為,環境監察、監測從地方職權里剝離,確實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集體“改數據”、“捂蓋子”現象。安徽省銅陵市環保局信息中心主任朱習文昨晚在網上第一時間看到了《指導意見》的方案,一邊高興,一面擔心。他說,作為具體工作人員來說,有利就有弊,今后這塊從執法力度來講,會越來越大的。今后的監測數據這一塊,肯定更能保證監測數據的質量。但(之前)質監不都劃到地方了嗎?在直管之后會產生一些新的問題,都是或多或少會有一些影響,都在靜觀其變。
同時也有擔憂聲,如何在新的框架下構建高效協作機制仍需在磨合后完善。尤其是要避免因為過渡期內地方基層環保執法人員人事變動等因素,導致監管效率下降。對此,吳舜澤表示,難度最大的肯定是人的調整,比如縣級的環保機構職責有所變化,但是仍然是留在屬地,只是財政供給關系有所調整,以前的工作,現在仍然是有活干,有事做,這就最大程度保證了平穩的過度。改革的動作要快,這樣才可以為“十三五”期間繁重的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騰出時間、騰出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