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聯合印發《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近日,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聯合印發《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選聘辦法》),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行為,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公平競爭,推動提升審計質量。
《選聘辦法》指出,國有企業及其股票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應加快完善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相關制度,規范選聘會計師事務所行為。應當采用競爭性談判、公開招標、邀請招標以及其他能夠充分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勝任能力的選聘方式,保障選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同時,《選聘辦法》對會計師事務所輪換、信息披露、審計委員會職責等重點事項作出規范,明確財政部門可以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問詢函、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責令定期報告等管理措施。
下一步,財政部將會同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等有關部門,著力推進《選聘辦法》的貫徹落實,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會計服務市場秩序,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和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