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74號
現就停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2〕34號)等規定尚未補貼的,由中央財政安排資金予以補貼。
三、自2024年1月1日起新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不再執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政策。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繼續支持列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活動,具體辦法另行明確。
財 政 部
生 態 環 境 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