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本次出臺《關于停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答:為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2012年,國家建立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制度。基金制度建立以來,在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入規范渠道實施環保化處理、減少環境污染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行業企業逐步發展,相關技術設備水平不斷提高。
隨著行業和市場變化,基金制度運行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與當前形勢不盡適應,且行業、企業也呼吁對基金制度進行調整。
為此,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國家決定對基金制度進行改革,優化對行業的支持政策,并制發《公告》,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基金,后續中央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繼續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活動,并優化支持方式,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二、問:本次基金制度改革是否有整體制度設計,后續將如何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如何解決此前尚未補貼的部分?
答:按照先立后破、平穩過渡、新舊制度有效銜接的原則,本次基金制度改革對“停、立、補”三項工作進行了整體考慮:
一是停征基金,減輕相關電器電子產品生產企業成本,鼓勵消費、拉動內需,激發市場活力。
二是停征基金后,由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繼續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活動,優化支持方式,進一步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三是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按照原基金政策尚未補貼的,由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妥善解決。
上述三項工作將有效銜接,確保對行業的支持政策不斷檔,新老辦法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