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引導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規范化、產業化、規模化發展出發,今年福建省對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企業實施獎補,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聚焦規范化規模化再生利用
省級財政對通過行業規范條件的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企業,按每家2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對年處理能力在1萬噸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達5000噸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產前驅體或正極材料的企業,按每噸1000元標準予以補助,單家企業最高補助1000萬元。
聚焦強化技術創新和標準引領
省級財政對牽頭制定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企業,分別最高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