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時可直接采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服務器等147種產品
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的公告
根據有關標準制修訂情況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18號)等要求,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編制服務器等147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附后),現予以發布。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時可直接采用。以往發布的同種產品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5月23日
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
1、抽樣方法
以隨機抽樣的方式在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的待銷產品中抽取。
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等方法產生。
電池每批次產品抽取樣品24只,其中15只作為檢驗樣品,9只作為備用樣品。
電池組每批次產品抽取樣品22只,其中15組作為檢驗樣品,7組作為備用樣品。
2、檢驗依據
表1 電池試驗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1 | 樣品容量測試 | GB 31241—2022 |
2 | 高溫外部短路 | GB 31241—2022 |
3 | 過充電 | GB 31241—2022 |
4 | 重物沖擊 | GB 31241—2022 |
5 | 熱濫用 | GB 31241—2022 |
6 | 燃燒噴射 | GB 31241—2022 |
表2 電池組試驗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1 | 樣品容量測試 | GB 31241—2022 |
2 | 高溫使用 | GB 31241—2022 |
3 | 過壓充電保護 | GB 31241—2022 |
4 | 過流充電保護 | GB 31241—2022 |
5 | 短路保護 | GB 31241—2022 |
6 | 過壓充電 | GB 31241—2022 |
7 | 過流充電 | GB 31241—2022 |
8 | 外部短路 | GB 31241—2022 |
執行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產品,檢驗項目參照上述內容執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3、判定規則
3.1 依據標準
GB 31241—2022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技術規范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3.2 判定原則
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所檢項目未發現不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
4、附則
本細則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