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商務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商務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精神和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部署,加快建設城鄉融合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增強流通保供能力,補齊農村商業設施短板,完善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助力地方統籌推進家電等以舊換新,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財政部、商務部從2024年起分批開展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城鄉融合發展、暢通國內大循環、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適度整合現行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建設和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相關資金政策,以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為抓手,健全城鄉流通網絡,建設城市流通保供體系,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補齊農村流通設施短板,培育批發零售等流通骨干企業,提高數字化、標準化、綠色化水平,加快構建高效順暢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為暢通城鄉經濟循環、促進消費、保障民生提供有力支撐。
???(二)政策目標。通過試點工作,打造一批城鄉統籌發展、輻射帶動力強、供應韌性好的現代商貿流通節點城市,與國家區域重大戰略、物流主干線和現代產業集群等緊密銜接。試點城市城鄉流通網絡布局合理,流通節點設施基本完備,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網絡逐步織密織牢,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初步建成,在促進消費、保障民生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骨干流通企業數字化、標準化、綠色化轉型步伐加快,供應鏈協同水平明顯提升,流通效率和流通組織能力持續增強。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試點經驗,引領加快全國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
???(三)支持范圍。試點城市申報范圍包括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各?。ㄗ灾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省會城市和其他地級市,優先選擇工作基礎好、帶動作用強、提升潛力大的城市。試點工作擬分三批(2024-2026年)實施,建設期限為三年,2024年擬支持不超過20個城市。后續年度根據實施情況確定試點規模,并優先支持政策未覆蓋省符合條件的城市。
????二、支持方向
???(一)推動城鄉商貿流通融合發展。支持骨干市場設施升級、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區域調運和宏觀調控水平,加強標準化菜市場改造。支持建設改造區域冷鏈物流基地,增強冷藏、加工、配送等綜合能力,連接產地、銷地和集散地,與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產地冷鏈保鮮設施等錯位銜接,暢通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支持商貿流通領域物流標準化、智慧化改造,推廣智能倉配、自動分揀、無人配送等設施設備,發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二)建設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聚焦生活必需品重點品種,建設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設施,優化網絡布局。提升農產品批發市場流通保供能力,增強儲存、加工、分揀等功能。提高骨干倉儲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區域應急保供中心倉。強化消費終端網絡網點建設,提升末端配送、應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儲備調控體系,加強肉、菜、小包裝和應急食品等儲備建設。改進信息監測和預測預警。建設改造“平急兩用”備用場地等,預置部分設備設施。
???(三)完善農村商貿流通體系。支持改造升級鄉鎮商貿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貿市場等,發展連鎖經營和電子商務,完善農產品商品化處理設施,促進農村消費和農民收入雙提升。支持健全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改造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和鄉鎮快遞站點,發揮郵政、供銷和農村經銷商網絡優勢,整合消費品、農資下鄉和電商快遞資源,大力發展共同配送,降低農村物流成本。
???(四)加快培育現代流通骨干企業。支持傳統批發零售企業數字化轉型,整合線上線下營銷網絡,發展集中采購、統倉統配、即時零售等,向社區和村鎮延伸服務。大力發展現代供應鏈,依托骨干流通企業建設數字供應鏈服務平臺,提供國內外市場開拓、品牌孵化、集采集配等服務,為中小企業發展賦能。鼓勵骨干流通企業與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生活服務業跨界融合,構建產供銷儲運協同供應鏈,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五)完善城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統籌使用補助資金完善城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支持家電等耐用消費品以舊換新。支持新建、改擴建廢舊家電專業型分揀中心以及包含廢舊家電家具等業務的綜合性再生資源分揀中心,拓展再生資源集聚、分揀、消納等功能。支持以縣城和鄉鎮為重點,結合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等升級改造,建設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中轉站點或配套設施,暢通家電消費循環。
各地要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統籌地方財力、社會資本,共同參與試點建設。準確把握基本任務和資金項目的關系,細化建設內容,落實到具體項目。堅持系統思維,充分發揮大企業、重大項目牽引作用,抓大帶小、以點帶面,一體推進現代商貿流通項目建設與運營,提高資金有效性、精準性和集約效應,避免分散投入。
三、工作程序
???(一)地方組織申報。各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部門)要認真摸底,每年推薦1個城市參加試點申報工作。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單獨申報。省級部門要指導申報城市編制三年期實施方案(方案模板見附件),系統梳理本地商貿流通、再生資源回收、流通保供等發展現狀、卡點堵點和短板,提出針對性工作思路和舉措,明確目標任務、量化指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機制等確定擬支持項目。各省應于當年5月1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紙質版和PDF版(光盤刻錄)報商務部、財政部,逾期或未按程序要求報送的,視同自動放棄。
???(二)評審確定試點。商務部商財政部組織競爭性評審,按程序進行公開公示,擇優確定試點城市。評審重點考察城市商貿流通、再生資源回收、流通保供等工作基礎、發展潛力、政策環境以及實施方案的成熟度。方案要求工作思路清晰、目標可量化、措施可操作、制度機制完備等,并須充分體現“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要求,將促進流通發展與保障流通安全有機結合。對第一批試點城市,申報城市所在省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和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等相關資金使用情況將作為評審的重要參考。省級部門根據反饋的評審意見,指導入圍城市修改完善方案后,以省級人民政府函形式報送商務部、財政部備案。實施方案是后續績效評價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原則上不作調整。如確需調整,應按程序重新進行備案。
???(三)下達補助資金。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給予定額補助。其中,直轄市4億元左右,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3億元左右,其他地級市2億元左右。補助資金分兩批下達。試點啟動第一年先下達部分資金,剩余資金根據績效評價情況下達。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支持加強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建設的通知》(財辦建〔2023〕25號),擬于2024年和2025年啟動的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建設第二批和第三批重點城市工作,在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工作中統籌推進。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鄉村振興局辦公室關于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財辦建〔2022〕18號),下一步繼續安排的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相關資金支持區域,應避免與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地區重疊。
???(四)做好考核評價。試點啟動第二年初,由省級商務部門牽頭組織試點城市績效自評,于6月底前報送自評報告(含得分和問題整改清單)。商務部商財政部委托第三方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將與后續資金安排掛鉤。試點建設期滿第二年,由省級商務部門牽頭組織試點城市開展績效自評,出具書面意見,并于當年6月底前報送績效自評報告。商務部、財政部組織進行整體績效評價,并就發現問題組織地方整改。試點政策到期后,商務部、財政部將進行政策評估,另行確定是否延續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部門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健全績效指標體系、驗收辦法等,指導督促試點城市細化試點資金管理辦法,落實既定任務,加快預算執行進度。試點城市人民政府是試點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要發揮組織領導作用,提高政治站位、找準工作定位,結合國家和區域重大發展戰略,把完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流通保供體系、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推動批發零售業高質量發展納入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謀劃推動。完善部門協同、責任分工、宣傳發動等工作推進機制,加強跟蹤調度,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完善項目管理。省級部門要會同試點城市建立跨部門資金項目比對機制,做好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項目篩選、預審工作,與中央基建投資支持事項和中央財政過往支持的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建設、“新網工程”等加強銜接,避免重復支持。要指導試點城市健全項目“建管用”結合的長效機制,注重內在服務提升,確保長期穩定發揮效用。利用政府相關信息平臺,建立企業失信懲戒制度。
???(三)加強資金監管。充分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共同推進試點建設。省級部門要會同試點城市建立省市區(縣)三級日常監督機制,加強項目立項、建設、驗收等全過程監督,形成閉環管理。要引入審計、監理咨詢等獨立第三方參與決策監督,加強資金和項目審核,及時防范和化解風險。有關補助資金不得用于支付罰款、贊助、償還債務以及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等,不得用于土地開發、征地拆遷、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項目。
???(四)做好宣傳推廣。省級部門和試點城市廣泛利用各種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加強政策宣傳,總結推廣試點城市典型做法和創新機制。要尊重基層首創精神,營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行業協會、企業、民眾參與熱情。各省級部門應按要求督促試點城市及時、準確填報資金安排、項目建設進度等信息,主動報送工作動態和相關問題建議,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工作總結、典型模式報送商務部、財政部。
特此通知。
聯系方式: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010-61965320/5040(傳真)
商務部流通發展司 010-85093757/3700
商務部消費促進司 010-85093861/3868
附件: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編制提綱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編制提綱
一、基本情況
(一)申報城市基本概況。本市在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如國家中心城市、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城市、國際消費中心城市、自由貿易試驗區、現代流通戰略支點城市、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國家級產業集群等)中的定位;在全國以及跨區域農產品、生活必需品、工業制造品、消費品等流通大格局中的節點地位;本市重點產業結構和布局、經濟發展狀況以及人口、行政區劃、居民消費等基本情況。
(二)商貿流通發展情況。本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情況,包括批發零售業、農產品流通、農村市場、骨干流通企業等,涉及網絡布局、設施建設、行業規模、新業態新模式等基本情況。本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以及規劃、財稅、金融、土地等配套政策,組織領導和其他工作保障機制。
(三)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情況。本市流通保供底數,包括米、面、油、肉、蛋、菜、奶(含嬰幼兒配方奶粉)、方便食品(如方便面、火腿腸、瓶裝水)等生活必需品日常供應總量、人均供應量、重要流通保供節點和網絡、干線物流配送、政府儲備和商業庫存、骨干流通保供隊伍及應急供應情況等,生活必需品自產、外埠調運及來源情況等。本市流通保供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情況,包括有關政策文件、工作機制、責任分工、政府投入、配套政策、社會參與情況等。同時,介紹本省生活必需品保供有關情況,以及本市在輻射帶動全省和周邊地區保供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存在的卡點堵點和短板
(一)商貿流通方面。梳理本市商貿流通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卡點堵點,找準差距和短板,并對問題原因進行分析。問題包括城鄉商貿流通網絡布局、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批發零售業等發展情況、數字化標準化綠色化轉型、現代供應鏈發展等客觀問題,以及規劃制定實施、機制建設、政策環境等工作不足。
(二)流通保供方面。梳理近年來,在應對疫情、洪澇、地震等各類突發事件時,本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作用發揮存在的問題和挑戰,分析查找關鍵環節的短板、弱項。本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建設過程中,遇到哪些困難和阻礙。同時,梳理提出本省流通保供體系建設存在的主要卡點、堵點、問題和挑戰。
問題和分析應實事求是、全面準確,有事例和數字支撐,避免泛泛而談。比如,農產品流通規劃執行不到位,表現在多達*家農產品批發市場,存在重復建設、同質化競爭等問題;冷鏈物流*萬立方米,*%飽和,*%出現閑置;流通保供設施平急轉換能力不夠,相關設備設施處理能力冗余率不足*%;生活必需品儲備品種不全,庫存僅能滿足*人口*天消費量等。
三、總體思路和目標
(一)總體思路。概括描述本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建設“藍圖”,重點說明工作定位、發展方向、工作路徑和抓手,如何銜接國家或區域重大發展戰略、全國現代流通和物流體系;如何推動城市產業轉型或產業承接、聯通國內國際市場等;如何服務本地商品流通和民生消費;如何保障本地生活必需品供應,并輻射帶動周邊及相關地區;如何健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促進家電家具等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思路應體現區位特征、功能定位、城市特點、產業特色等。
(二)總體目標和分解目標。結合總體思路,填寫附件《總目標及年度分解目標》,其中約束性指標須緊扣“推動城鄉商貿流通融合發展、建設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完善農村商貿流通體系、加快培育現代流通骨干企業、完善城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5項基本任務,由城市結合實際填寫總目標和年度分解目標,并接受商務部、財政部績效評價和驗收抽查;自選指標由城市根據自身發展情況、擬開展的工作等確定,自行組織評價驗收。
(三)重點任務及相關舉措。根據上述工作定位和總體思路,結合現狀和問題,提出重點任務舉措。其中,1-5項為試點工作基本任務。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提出其他落實舉措,豐富政策體系。
1.推動城鄉商貿流通融合發展。
(1)將農產品批發市場、菜市場等納入城市發展規劃,根據農產品流通規模、人口分布等因素,合理規劃布局農產品批發市場數量,明確功能定位,避免重復建設和惡意競爭。試點城市培育1-2個骨干農產品批發市場,支持改造一批標準化菜市場,形成“骨干市場+區域市場+菜市場”錯位銜接的農產品市場體系。
(2)建立農產品批發市場、菜市場等的公益性保障機制或措施,協調解決用地難等問題,鼓勵采取產權回購、購買服務、出資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等方式,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規范市場設施環境、經營管理和食品衛生等要求。
(3)根據實際需求建設改造區域冷鏈物流基地,合理規劃建設規模、功能結構,統籌做好與現有冷鏈物流樞紐(園區)的錯位銜接,積極對接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流通企業,提高設施利用效率,增強項目持續運營能力。
2.建設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
(1)改造升級農產品批發市場相關設施設備,完善檢測、檢驗、安全、衛生、防疫等設備,增強儲存、加工、分揀等配套服務功能。
(2)建設改造倉儲配送中心、城外周轉基地等,集成長期倉儲、區域分撥、集中加工、分揀包裝、城市配送等功能,擴大保障輻射范圍,強化跨區域調配。
(3)強化消費終端網絡網點建設,依托大型流通保供企業,織密應急投放網絡,提升末端配送、應急投放能力。加強網絡網點信息化建設,提高數字化管理水平。
(4)完善生活必需品儲備調控體系,強化地方肉、菜、蛋等儲備建設,健全小包裝食品、方便食品等應急食品儲備,完善儲備品種,優化儲備布局。鼓勵保供企業適當增加生活必需品商業庫存。
(5)改造升級監測預警和指揮調度平臺,拓展生活必需品量價監測樣本,應用智能采集、分析技術,加強市場行情、災情等協同分析,提高預測預警、應急響應和指揮調度能力。
(6)完善商務領域“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每個城市布局至少1個生活必需品交易備用場地、2個區域應急保供中心倉(含城郊大倉基地)、2個生活物資臨時轉運接駁站,加強設施協同,提升平急轉換能力。
3.完善農村商貿流通體系。
(4)推動縣域流通企業轉型升級。每個縣級行政區培育不少于1家限額以上縣域商貿流通企業。鼓勵在縣域和中心鄉鎮發展即時零售、連鎖經營等新模式。
4.加快培育現代流通骨干企業。
(1)建立骨干企業階梯培育機制。針對企業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類型需求,建立梯度培育體系,在批發零售、供應鏈、電子商務等領域培育一批現代流通骨干企業。將骨干企業培育與試點工作有機結合,鼓勵骨干企業發揮更大作用,統籌推進城鄉商貿流通體系建設與運營。
(2)加快傳統批發零售業轉型升級。鼓勵傳統批發企業、商品市場從單一商品交易商向綜合服務商轉變,發展品牌聯盟和聯合采購平臺,向生產和零售環節延伸服務。引導零售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整合線上線下營銷網絡,打造自有品牌,發展連鎖經營,擴大優質商品和服務供給。
(3)大力發展現代供應鏈。立足本市資源稟賦和特色優勢產業,依托骨干流通企業打造不少于1個本地供應鏈服務平臺,整合上下游資源,提供集中采購、市場開拓、品牌培育和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增強供應鏈協同效應,為中小流通企業發展賦能。
(4)加強骨干企業政策扶持。制定完善骨干流通企業一攬子扶持政策,鼓勵骨干企業通過強強聯合、兼并重組,實現做大做強。引導供應鏈領軍企業加強與本地重點產業深度融合,提供集成化服務,推動延鏈、補鏈、強鏈建設,提高產業集群競爭力。
5.建設城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1)推動家電以舊換新。以便利城鄉居民換新為重點,統籌推進健全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家電以舊換新工作,打通廢舊家電回收“靜脈循環”堵點,暢通家電更新消費循環。
(2)加強回收網絡規劃布局。參照《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建設管理規范》,合理設置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站點、街道(鄉鎮)中轉站和區域性分揀中心,每個區(縣、旗)原則上建設改造不少于1個廢舊家電等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將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納入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
(3)培育再生資源回收龍頭企業。培育或引進至少1家具有一定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處理能力的大型企業,廢舊家電回收企業年回收量30萬臺以上(中西部地區可適當降低要求)。回收企業在當地回收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交由正規拆解渠道處理。
(4)探索創新回收模式。支持回收企業推動回收服務進街道、進社區,鼓勵通過“線上預約、線下回收”等方式開展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在不具備條件設置固定回收網點的區域推廣“以車代庫”等回收模式。
(5)完善保障措施。將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設施納入地方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保障廢舊家電家具等回收車輛合理路權,對車輛配備、通行區域、上路時段等予以支持和規范。
四、項目實施計劃
從地方實際出發,統籌中央財政、地方投入和社會投資,鼓勵將商貿流通領域地方投入及社會化投資重大項目一并納入試點工作,放大政策效應。
各地可結合實際,選擇整批或分批推進項目建設,有關項目應于試點建設期內完成。2024年擬支持項目應明確項目名稱、承建主體、實際投資和財政補助額、建設內容、實施期限、預期目標等具體信息。未確定項目做好評估,分批納入儲備庫。項目資金不得用于商業地產、流量宣傳、一次性獎勵等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機制。發揮省級部門統籌作用和試點城市黨委政府組織領導優勢,建立負責同志牽頭、多部門統籌協調機制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牽頭人、組成單位、責任分工、日常調度等情況。
(二)資金管理制度。省級部門結合中央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和本通知要求,建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試點驗收辦法等。加強資金動態監管,對資金使用中發現的違規、長期閑置等問題,及時糾正或按規定收回。指導試點城市細化試點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支持標準,明確支持重點、建設內容、后續運營管理要求等,加強資金統籌集約使用,提高項目的可持續性。
(三)項目監管機制。省級部門指導試點城市完善項目立項、資金撥付、項目驗收等管理制度,明確項目選擇依據,履行集體決策、公開公示等程序。建立省市區(縣)日常監督機制,明確日常監管責任主體、頻次、范圍等具體要求。引入審計、監理咨詢等第三方機構,規范重大決策過程,加強資金和項目審核。
(四)其他保障措施。省級部門指導試點城市結合前期工作,提出現代商貿流通相關規劃或政策保障工作考慮,包括城鄉商業網點、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再生資源回收、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冷鏈物流、現代供應鏈等相關規劃或政策保障措施。
2024年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名單
(按行政區劃排序)
序號 | 城市名稱 |
1 | 天津 |
2 | 石家莊 |
3 | 大連 |
4 | 哈爾濱 |
5 | 上海 |
6 | 杭州 |
7 | 寧波 |
8 | 合肥 |
9 | 福州 |
10 | 廈門 |
11 | 南昌 |
12 | 濟南 |
13 | 青島 |
14 | 鄭州 |
15 | 武漢 |
16 | 廣州 |
17 | 深圳 |
18 | 成都 |
19 | 西安 |
20 | 銀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