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發展和改革委關于印發湖州市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級有關單位,各區縣發改局,南太湖新區、長合區經發局:
《湖州市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湖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6月4日
湖州市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決策部署,落實《湖州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舉措》等文件要求,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暢通資源循環利用鏈條,提升廢舊設備和消費品循環利用效率,助力我市高水平打造生態文明典范城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全面加強廢棄物回收管理
1.加強工業廢棄物精細管理。強化工業固體廢棄物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管理,推進綜合利用上下游產業信息融合,全面推廣一般工業固廢電子轉移聯單制度。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
2.完善農業廢棄物收集體系。建立健全畜禽糞污收集處理利用體系,推進整縣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重點支持畜禽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以及檢測相關設施設備改造提升,規模養殖場需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建成一批省級標準化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
3.強化廢舊農資農機回收循環利用。持續優化廢舊農用物資回收處理體系,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電子臺賬閉環管理試點,到2027年廢舊農膜回收率穩定在90%以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95%以上。加快淘汰老舊或國二標準及以下柴油動力農業機械,到2027年累計淘汰400臺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農機推廣應用,加大對高耗能老舊農機裝備報廢更新支持力度。用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到2027年,拖拉機、插秧機、聯合收割機等主要農業生產作業裝備更新率達到60%以上。
4.推進社會源廢棄物分類回收。支持生活垃圾收集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構建由回收站點、分揀集散中心等組成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和再生資源回收增量。以創建國家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城市為契機,探索建立園林綠化垃圾收運、處理、利用等工作機制,全力推動園林綠化垃圾規范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建立完善“互聯網+回收”服務模式,實現再生資源回收增量。加強二手商品交易“線上平臺+線下市場”建設,強化二手交易安全監管,完善個人信息和商品商標權保護落實機制。
5.推進廢棄物回收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在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組織編制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規劃并將其主要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加快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置體系綜合提升,推動新建和改造升級一批農村標準化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和農村資源化分揀中心。到2027年,累計建成11個再生資源集中分揀中心;城鎮參照1000戶居民設1個回收站點,新建居民小區要將其他生活垃圾投放設施與再生資源回收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每個區縣至少建成1個園林綠化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所。
二、提高廢棄物資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6.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培育一批規模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主體,推進秸稈科學還田與高效離田利用。創新秸稈生物基質、生物燃料、養殖飼料等高值利用新技術,推廣秸稈換肥(物)、“秸稈+”農業農村有機廢棄物協同治理等新模式。組織實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專項行動,到2027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6%以上。
7.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園區、企業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推動再生水等非常規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加快國家級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城市、國家級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城市等建設。到2027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1%以上。
8.加強廢金屬資源高效利用。優化整合短流程煉鋼產能,提升鋼鐵生產廢鋼利用率,鼓勵廢銅、廢鋁等有色金屬行業再生、冶煉與加工一體化發展。
9.促進廢舊裝備再制造。鼓勵回收拆解企業與下游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建立緊密的利益共享機制。支持再制造企業與生產企業建立“點對點”合作模式,對具備條件的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文辦設備、工具刃具、專用器具等設備實施再制造。鼓勵產學研企合作,搭建再制造檢測驗證平臺,培育再制造產品鑒定評估機構。
10.加強易腐垃圾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推動易腐垃圾肥料施用技術規范應用,提高易腐垃圾安全利用水平。探索與農作物秸稈等農林廢棄物協同處置模式,促進易腐垃圾能源化。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共建共享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到2027年,易腐垃圾收集清運占比達到32%。
11.推廣資源循環型生產模式。深化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加快建設一批“無廢工廠”“無廢集團”“無廢工業園區”,推動企業內、園區內、產業間資源高效配置。加強農牧對接,穩定生態消納地面積,總結推廣“稻魚共生”“魚菜共生”等一批生態循環模式和新型農作制度。
三、加強重點廢棄物循環利用水平
12.推進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先行探索將缺失電池的報廢新能源汽車認定為車輛缺失,回收拆解企業不得出具回收證明,提高規范化回收水平。鼓勵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銷售網點等主動提供回收服務。推進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企業規范化建設,鼓勵企業加大對綜合利用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與推廣應用。推動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產品自愿性認證,鼓勵檢測認證機構為梯次利用產品認證提供技術支持。
13.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梯次利用。引導風電、光伏設備生產制造企業以輕量化、易拆解、易運輸、易回收為目標,開展綠色設計示范企業創建。推進發電企業完善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報廢管理制度,提升報廢資產處置效率。鼓勵風電、光伏設備制造企業主動提供回收服務。支持發展退役新能源設備拆除、運輸、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務模式。支持具備條件的地方建設退役新能源設備循環利用產業集聚區。
14.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循環利用。提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能力,優化拆解企業布局。加快培育專業化的服務器拆解企業,明確數據中心、回收企業、拆解企業和第三方機構責任范圍,疏通數據中心到拆解企業的回收鏈條。
15.推進廢舊新型基礎設施循環利用。探索推進廢舊充電樁逆向物流網絡體系建設,推廣整機回收方式和二次開發技術。鼓勵通信運營商和基站設備制造商自建回收體系,加強對廢舊基站設備的有效回收。支持建設通信基站廢舊設備資源整合中心,完善拆解、整合、檢測流程,實現高值化利用。前瞻性布局廢舊儲能蓄電池回收利用網絡,探索儲能設施資源化利用路徑。
16.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科學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標桿企業,實現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分類處理。深化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制度。加快推進建筑垃圾精細化分類分質利用,健全完善與產生量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循環利用機制。鼓勵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利用推廣,推動建立政府性資金建設項目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最低使用比例披露機制。到2027年,實現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
17.加強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循環利用。推動制定低價值再生資源目錄,發布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指南,推廣低值可回收物循環利用模式,推進廢紙、廢玻璃、廢舊紡織品等低值可回收物循環利用。推廣外賣塑料“零廢棄”模式,在高校、商圈、寫字樓等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循環利用模式。
四、培育壯大資源循環利用產業
18.打造一批資源循環利用示范載體。深化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建設,到2027年力爭實施30個、總投資超10億元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爭創國家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業。
19.培育區域特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引導各地根據本地區資源稟賦、產業結構、廢棄物特點等情況,優化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布局。加快推動廢舊動力電池、退役光伏、廢舊紡織品等循環利用產業發展。
20.培育行業骨干企業。鼓勵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處置利用企業通過控股、參股、吸收、合并等方式,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支持各地培育再生資源回收骨干企業,支持采取收購、加盟、租賃等方式,對社會回收站點和個體經營者進行規范整合。
21.加強行業監管。持續優化“鉛蛋”鉛蓄電池全生命周期綜合服務平臺、生活垃圾數字監管平臺等固體廢物協同治理數智化管理體系。嚴格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管理,組織開展回收拆解行為定期檢查和評估。對廢舊動力電池、報廢機動車、廢棄電器電子等重點領域“作坊式”回收拆解開展聯合專項檢查,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五、強化政策保障
22.完善資金支持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省級專項資金等,支持廢棄物循環利用重點項目建設。加大既有政策、資金統籌整合力度,統籌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推動再制造產業培育和資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優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全產業鏈稅收減免政策,積極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減稅政策,確保應退盡退。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債券、保險等工具,加大對固廢污染防治協同控制等減污降碳協同領域的支持。發揮轉型金融改革省級試點先行優勢,支持資源低碳化循環利用等轉型活動。
23.完善用地保障機制。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中轉貯存及再生資源回收設施建設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優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劃撥條件的采用劃撥方式供地。對于達不到相關公共基礎設施配建要求的地區,應創造條件保障合理空間需求,推動項目妥善選址落位。
24.完善科技創新機制。將廢棄物循環利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納入市級重大科技項目支持范圍,探索開展“揭榜掛帥”“擇優委托”等機制開展重大項目攻關。提升市級以上實驗室等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質效,推進中試基地建設。支持廢棄物循環利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鼓勵和支持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等單位開展科學研究與技術合作,謀劃布局重大科技項目。
25.完善廢棄物循環利用標準化體系。積極推進國家級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加快制定實施廢鉛酸蓄電池回收處理規范、資源綜合利用規程等相關標準,全力承接省級標準化重點項目“碳效碼”應用建設,推進能源計量管理。大力開展廢舊紡織品循環利用標準化建設,加快構建廢舊紡織品循環利用標準體系,開展相關關鍵技術標準研究,積極爭取相關國家標準立項。研究制定風電和光伏設備綠色設計、綜合利用、零部件回收利用等標準規范。
26.完善再生材料推廣應用機制。組織開展再生材料綠色產品認證,對經認證的再生材料和產品優先納入政府綠色采購范圍。推進廢舊紡織品、廢舊動力電池和鉛酸蓄電池等再生產品碳足跡核算、碳標識認證,培育一批“雙碳”認證企業。鼓勵將再生材料應用情況納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范圍。
六、組織實施
27.加強組織領導。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市級部門協作機制,細化目標任務,組織協調各類規劃銜接、項目要素保障、財稅金融政策等。有關市級部門按照職能分工抓好重點任務落實,明確各項工作路線圖和時間表。
28.抓好宣傳引導。利用全國生態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節能宣傳周等重要宣傳契機,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輿論引導和宣傳教育,大力傳播資源循環利用理念,營造全民共同參與的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格局。強化公眾參與,鼓勵開展各種形式的廢棄物循環利用文化創意活動。及時總結一批廢棄物循環利用典型案例,加強社會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