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總理多次強調,要緊緊扭住簡政放權這個“牛鼻子”,逐步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2013年以來,國務院分9批審議通過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共618項,其中,取消491項,下放127項。
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包括:環保部的“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單位甲級資質認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含電廠)認定”,民政部的“全國性社會團體籌備審批”,住建部的“一級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水利部的“水土保持生態建設項目年度計劃審批”,安全監督總局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等共491項。
國務院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包括:環保部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等共127項。
為讓大家更全面了解國務院2013年以來已公布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情況,下面帶你一圖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