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發布
近年來,隨著電動自行車、電動汽車、手機等產品的廣泛使用,鋰離子電池逐年增多,而含汞電池已退出民用市場,廢電池的種類與數量與十多年前相比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電池行業快速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形勢日益嚴峻。為適應不斷趨嚴的環境管理要求和相關標準,環保部組織對《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發[2003]163號)(以下簡稱《技術政策》)進行了修訂并于2016年12月發布,從廢電池的收集到利用各個環節提出了污染防控的技術要求,引導行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
一是綠色回收
《技術政策》鼓勵電池生產企業履行生產者延伸責任。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是把生產者對其產品承擔的資源環境責任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產品設計、流通消費、回收利用、廢物處置等全生命周期。通過企業建立的產品信息追溯系統,為環保部門及時掌握廢電池流向提供依據,追溯和延伸污染責任,真正實現閉環與綠色收集。
二是資源利用優先
廢電池中包括大量的金屬物質,《技術政策》強調在利用過程環境安全的前提下,優先考慮資源再生利用。對于以填埋為主要手段處置生活垃圾的地區,對已經收集的、目前還沒有有效經濟手段進行利用的廢電池,宜分區分類填埋,以便于將來利用。
三是合理安全處置
由于廢電池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技術政策》提出應避免廢電池進入生活垃圾焚燒裝置或堆肥發酵裝置,預防環境風險。
四是加強關鍵節點風險防控
針對現階段需重點控制的廢電池,《技術政策》提出不同污染節點的環境風險防范要求。對廢鉛蓄電池,要求貯存場所應防止電解液泄漏;對動力電池,要求運輸前不能拆解,須經過專業包裝后運輸,強調采取有效的包裝措施;對廢鋰離子電池運輸前要求采取預放電、獨立包裝等措施進行處理。與此同時,政策還規定廢電池的貯存場所應定期清理、清運。
五是約束與引導并行
人工、露天拆解廢電池不但會危害拆解者的生命健康,也會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技術政策》在禁止人工拆解廢電池的同時,鼓勵研發智能化的廢電池拆解、破碎、分選等技術。針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鼓勵研發自動化、高效率和高安全性的新能源汽車廢動力蓄電池的模組分離、定向循環利用和逆向拆解技術,引導生產企業設計產品時遵循“產品—廢棄物—再生資源—原產品”的理念,形成電池全生命周期綠色、高效的閉路循環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