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信局關于對《武漢市支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產業加快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24〕7號)》、《武漢市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實施方案》(武政〔2022〕11號)等文件精神,我局研究起草了《武漢市支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意見者請于2025年1月3日(星期五)前以書面形式(團體或企事業單位蓋公章)反饋至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聯系電話:027-85317077(市經信局節能處)
郵 ???箱:whjxwjnc@163.com
附件:《武漢市支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武漢市支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為有效推動我市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產業加快發展,不斷壯大企業的龍頭作用和示范效應,形成產業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打造國內具有特色的產業集群,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產業規范發展。引導企業參與溯源管理,推動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產業規范化發展,支持企業申報工信部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規范條件企業。開展綜合利用的企業應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有關要求建立溯源系統,具備信息化溯源能力并開展溯源工作,將溯源信息及時準確地上傳至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按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模塊要求報送相關信息,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節點可控、責任可究。加強環境監管執法,開展清理廢舊動力電池“作坊式回收”聯合專項檢查行動,堅決打擊“作坊式回收拆解”等環境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城管執法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長江新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區人民政府參加,不再列出)
二、支持回收利用發展。面向工信部認定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規范條件企業,支持開展綜合利用。支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規模梯次利用,按照年度銷售的合格梯次電池容量給予25元/KWh、單個梯次利用企業年度最高200萬元補貼。支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再生利用,對廢舊動力電池進行拆解破碎或鋰電池廢舊料進行干法、濕法等再生利用企業,按年度廢舊動力電池(廢舊電池料)采購金額的5%給予再生利用企業年度最高10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三、鼓勵產業技術創新。推進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產學研合作。加強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的技術攻關,在破解回收涉及的拆解、梯次利用、破碎分選、材料再生等多個環節技術壁壘上持續攻關,搶占回收利用技術高地。(責任單位:市科創局)
四、鼓勵加大研發投入。將研發投入情況作為企業申請各類科技項目、補助資金、創新平臺的基本條件,財政科技研發資金優先支持研發投入強度大、額度高的申報單位。支持梯次利用關鍵共性技術、裝備的研發與推廣應用,引導產學研用協作。支持市級及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開展帶動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研發,對列入重點研發計劃的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創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五、加強企業引進和項目建設。培育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產業鏈,重點引進廢舊動力電池技術裝備、電池系統零部件、儲能系統工程實施等企業和項目。鼓勵梯次利用新型商業模式創新和示范建設,支持電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項目和智能化改造項目建設。對生產性設備投資達到2000萬及以上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審計核定的生產性設備投資的8%,給予最高8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對生產性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及以上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審計核定的生產性設備投資的8%,給予最高1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市、區各承擔50%。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工業節能與綠色低碳轉型項目,按照項目建設投資額不超過8%的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的專項補助。(責任單位:市投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六、支持企業人才引育。鼓勵和支持企業培養引進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領域高層次人才,支持申報武漢英才計劃,按照人才認定類別,根據政策給予相應資金資助、綜合支持和保障服務。強化人才安居保障,對國家、省、市級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或者其他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碩士研究生,按照標準分別給予3年、2年、1年免租優惠,其他大學生按照不高于市場標準70%計收租金。(責任單位:市人才局,市人社局,市住更局)
七、培育壯大中小企業。對武漢市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市級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各區按照市級獎勵標準給予不低于1:1配套支持。對武漢市獲批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八、強化標準創新引領。支持龍頭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牽頭編制實用性和指導性強的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標準、再生利用標準等,對我市相關單位主導制定且實施后取得良好成效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按照《武漢市標準創新貢獻獎勵辦法》的規定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九、增強金融賦能助力。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企業給予優先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信用評級、貸款準入、貸款授信和利率優惠等方面對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綜合利用企業和對應項目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
十、其他事項。本措施與我市市級層面其他同類優惠措施不重復享受。鼓勵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企業集聚的相關區人民政府(開發區、長江新區管委會)制定配套措施。本措施自2025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具體措施另有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家、湖北省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