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能源汽車行業的發展,動力電池大規模退役潮漸行漸近,廢鋰電池的產量將會越來越多,那么廢鋰電池是否屬于危險廢物?
按照國家目前的規定及有關部門的回復,廢鋰電池不屬于危險廢物,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進行管理。目前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磷酸鐵鋰電池、廢棄三元鋰電池、廢棄鈷酸鋰電池屬于《固體廢物分類與代碼目錄》中工業固體廢物類別下的SW17可再生類廢物。
問題:鋰電池及含有鋰電池的商品報廢時屬于危險廢棄物嗎?應該如何處理,國家現在有相關法規要求嗎?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答復:未拆解的鋰電池不是危險廢物,應作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回收處理。電池回收點請咨詢物資回收部門。《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鼓勵回收鋰電池,國家有關部門也正在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包括鋰電池在內的動力蓄電池的回收體系建設,鼓勵通過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和電池生產者建立回收體系。建議將鋰電池交附近的再生資源回收部門或送產品生產者。
問題:廢棄的鋰電池是危險廢物嗎?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答復:廢棄的鋰電池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不屬于危險廢物。根據《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鋰離子電池一般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環境危害性較小。廢舊鋰電池的收集、貯存、處置參照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相關環境管理與污染防治要求,防止污染環境。
問題:廢鋰電池是否屬于危險廢物?如不屬于,如何處置?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答復:廢鋰電池不屬于危險廢物,可以按一般固體廢物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