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十三五”規劃之污染物排放標準
近日,環保部發布了《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三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文件明確指出,要以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為重點,全面加快推進各類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小編在這里就著重摘錄一些《規劃》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事項以供參考。
(1)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貫徹落實《水十條》要求,圍繞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等水污染防治重點領域,優先配套相關排放標準。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圍繞十大重點行業,制修訂農藥、農副食品加工、飲料制造等行業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完善造紙、煉焦、印染、制革等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技術內容;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發布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促進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與綜合利用設施建設。
(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貫徹落實《大氣十條》相關要求,圍繞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高能耗高污染行業大氣污染、面源污染、移動源污染等大氣環境管理重點領域,優先制定相關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針對此項,日前京津冀三地環保局已經聯合發布了第一個“環保統一標準”);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3)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根據《土十條》中加強工業廢物處理處置的要求,按照全過程管理與風險防范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固體廢物收集、貯存、處理處置與資源再生利用全過程的污染控制標準體系。
(4)噪聲污染控制標準
修訂鐵路邊界噪聲限值標準,制修訂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噪聲控制標準,加強移動源噪聲污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