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務廳關于做好再生資源回收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領域有關問題自查工作的通知
為配合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來我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經我廳主要領導同意,根據我廳印發《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來瓊督察迎檢配合工作方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縣、自治縣商務部門:
為配合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來我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經我廳主要領導同意,根據我廳印發《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來瓊督察迎檢配合工作方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摸底排查
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舉措,對加強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推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各市縣商務部門要守土有責,認真對轄區內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備案登記情況進行再核實、再檢查。明確登記網點和企業注冊地址、負責人及聯系方式,對照工商登記營業執照,核實網點和企業名稱,做好基礎工作,完善企業備案登記數據庫。
二、實事求是,積極抓好整改
各市縣商務部門要積極聯合當地環保部門,嚴格按照環保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 號)等文件要求,對轄區內再生資源回收點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檢查發現的問題做到立行立改、邊查邊改,落實整改措施,明確具體責任人和整改時限,確保整改查處到位,決不拖延。對調查屬實的,能夠馬上解決的問題,要在第一時間解決到位;對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逐項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期限,限期解決,并及時報送最終處理結果。真正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三、落實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加強監管是保障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必要手段。再生資源行業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涉及商務、環保、工商、公安等部門,要建立以行政管理部門為監管主體的行政監管網絡。嚴格企業市場準入,全面落實備案登記制度,開展備案登記,督促條件具備但還沒有證照的回收點抓緊辦理相關證照,對不具備條件備案的站點要及時堅決取締。相關部門聯動,嚴厲打擊無證無照和違法經營行為,規范行業市場秩序,營造守法經營、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促進再生資源行業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健康發展。
(一)建立每半年工作報告制度。請各市縣商務主管部門從2017年開始,每半年將再生資源回收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領域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工作建議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報海南省商務廳,形成常態化工作報告制度。
(二)建立督促檢查制度。請各市縣商務主管部門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領域工作組織領導,加強對所負責的回收站、收購站、回收資源加工場、分揀中心、拆解集散中心、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場等場所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我廳將不定期深入各市縣商務主管部門就開展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溝通交流,并共同商討推進我省再生資源回收領域建設措施。
(三)充分調研,結合實際。充分對所轄區再生資源回收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的現狀進行實地調查或勘查;征求再生資源回收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領域市場主體的意見和建議,以此確定工作措施的范圍和主要內容。
(四)建立專人負責制度。各市縣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再生資源回收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領域建設報送工作,明確專人負責,請各市縣商務部門于8月15日將再生資源收回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工作分管領導及聯絡員信息表(見附件1)和有關檢查情況整理上報我廳,如有分管領導和聯絡員調整應及時通報。
聯絡人:周文斌:電話、傳真:65350951;188895333811;郵箱:1052178144@qq.com
附件:
1.再生資源回收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工作分管領導及聯絡員信息表
2.海南省商務廳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來瓊督察迎檢配合工作方案
海南省商務廳
2017年8月7日